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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华晨)2023年赣州市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整治工程(信丰县G105)沥青混合料采购询价公告
2024-03-18 返回列表

因公司承建的2023年赣州市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整治工程(信丰县G105)施工需要,将对本项目沥青混合料、水稳料采购进行公开询价为了能公平、公正、择优选取供应商,结合集团公司有关询价规范管理工作流程及工程实际情况,发布以下询价公告:

询价组织机构

公司询价小组负责编制询价方案,组织询价等事宜,确定询价结果。

工程项目内容

1工程名称:2023年赣州市普通国省道安全隐患整治工程(信丰县G105)

2工程概况:本项目共有三段,全长3.806km。第一段位于国道G105线 K2217+850-K2219+520 铁石口圩镇路段,路段里程长度为1.67km,现状道路路基宽 12 米,设计速度80Km/h,路面宽12米(两侧路肩均已硬化);第二段位于国道G105线 K2226+861-K2227+990 小江镇圩镇路段,路段 里程长度为 1.129km,设计速度:80Km/h,现状道路经 2019 年改造后,路面宽16米,已增设2米宽非机动车道及2米宽停车位;第三段位于国道G105线K2228+888-K2229+895小江镇老圩村路段,路段里程长度为 1.007km,设计速度:80Km/h,现状道路路基宽12米,路面宽12米(两侧路肩均已硬化)。主要工程量为:新建排水边沟1157米,修复水沟1661米,水沟壁修复981立方米;沥青混凝土路面10470平方米,路面基层14309平方米,调平层5751平方米;旧路面处理3.806千米;交叉口和房前顺接4538平方米;更新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3.806公里。

3、项目性质: 国省道安全隐患整治工程;

4、工期:项目总工期:180日历天;

5、工程质量要求:工程交(竣)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;安全目标:不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

6供应期限:结合项目进展,以实际供应期限为准,具体依照后续合同约定履行

三.资格要求:

1、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、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;

2、投标人须具有沥青制品或水稳料生产加工销售相关经营范围,且在人员、资金、信誉等方面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。

3、未被责令停业、暂扣或吊销执照,或吊销资质证书。

4、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,或被宣告破产,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。

5、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://www.gsxt.gov.cn“信用中国”网站http://www.creditchina.gov.cn/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。

四.询价方式:

本项目沥青混合料加工询价以公开询价方式确定中标单位,询价公告将在路投集团官网公开发布,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站下载报价文件和工程量清单(网址www.lextalents.com)

五.询价内容及上限价

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沥青混合料、水稳料采购询价上限价为:2491416.00元。

施工质量标准:

施工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施工标准规范:

1、《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》GB/T 15180-2000;

2、《交通部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》JTG F40-2004;

3、《公路工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规程》JTG E20-2011;

4、《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 50092-96;

5沥青混凝土GB/T 20474-2020

6、交通部部颁《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》JTG F90-2015;

7、交通部部颁《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》JTGF80/1-2017;

8、GB/T14902-2012《预拌混凝土》

9、上述国家标准如有变动的,以供货时现行的最新国家标准为准。

工程款支付

1结算方式:乙方根据甲方签字确认的过磅单及验收单编制结算表,并提供给甲方,由甲方核对结算表后签字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。如有异议,乙方应在3天内提出,否则视为认可。

2付款方式:乙方须提供与结算金额一致的13%税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,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与结算单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(发票载明应税服务、税率、数量、单价、金额等内容应与实际业务、合同相一致,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),按结算单金额在个月内支付。

3、甲方项目现场完工并经甲方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支付结算款的70%给乙方,不合格不予支付,工程交(竣)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结算款的95%,待工程缺陷期(6个月)满并完成财政最终审计后支付剩余的5%,乙方必须确保工程顺利施工,不得停工。

询价保证金:

询价保证金:询价保证金人民币(大写)壹万元整¥10000.00),报价人须通过公对公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(转账凭证须与报价文件一并装订递交2024 0321下午17之前转入,保证金转账时需备注所投项目询价名称,收款账户信息如下:

账户名称:赣州华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

账户号码:1902 4749 5505

开户行: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市分行

报价人缴纳保证金时须备注项目询价名称,未中标的单位的询价保证金在询价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,中标单位的询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,工程结算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

报价要求

1报价人所报价格均为工程项目的综合单价(含税价)。清单单价均已包含了沥青、碎石、矿粉、加工、运输费、13%税费、利润等费用,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、义务和一般风险。报价时应考虑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、义务和一般风险,并将这部分费用包含在询价报价的综合单价中。除合同另有规定外,报价人所报的综合单价一概不予调整。报价高于控制价上限的按作废处理。

2工程数量结合施工图纸,以询价清单为准。询价人所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数量,仅作为询价的共同基础,不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。在合同实施期间,工程量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数量增减,报价人不得以工程数量有变化为理由对综合单价进行变更。

询价评审方法:本次询价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,报价人报价清单各子项单价报价均不得超过对应子项单价上限价,评标小组将根据开标顺序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推荐中标人,报价最低者为中标人,低于成本价或恶意竞价者按废标处理。

十一.询价报价文件包括

1、报价函

2、报价表

3、报价人资格证明材料(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

4、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(复印件并加盖公章)

5、其他资料(信用中国截图,保证金转账凭证)

报价文件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,封套上应注明询价项目名称和报价单位名称,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不得开启。

十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期 2024  03 22 10 时。

十三询价地址赣州市章贡区湖边镇华坚北大道恒科产业园18栋3楼(赣州华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)  联系人:陈工18979739840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赣州华晨路桥工程有限公司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431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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